岔河镇202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1月04日 12: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岔河镇202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丰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12: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玉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8167383 | ||
| 采购单位 |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14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5-81895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良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友谊大街323号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816738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KZB202610-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岔河镇202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结算时合同单价固定,根据实际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总面积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合法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更正为“合同单价固定,合同总价为暂定价格,根据实际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总面积据实结算。(1)审核公示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以村、镇出具的完成审核公示证明为准)。(2)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付清剩余价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乙方)需向采购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合法发票,否则采购人(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145号
联系方式:0315-8189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良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友谊大街323号二楼
联系方式:0315-816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雪
电 话:0315-8167383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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