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4月25日 19: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5日 19:49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172.5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7688008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伊犁州伊宁市胜利街181号(伊犁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812717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伊宁市广东路52号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97688008 | ||
项目概况
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CG-2026TP-004
项目名称: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7255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标项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98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二氯异氰尿酸钠、采血器、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
备注:
标项名称: 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标项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206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荧光定量PCR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移液器等仪器设备
备注:
标项名称: 口蹄疫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标项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51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SAT1型口蹄疫病毒荧光RT-PCR引物、探针及配套体系及口蹄疫病毒南非1型阻断ELISA抗体及其配套组份、口蹄疫病毒荧光RT-PCR引物探针体系(不含提取盒)、动物疫病病毒RNA/DNA提取试剂盒、op液保存液等诊断试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标项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的《兽药GMP证书》、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报价开启时间后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 (2)各供应商应在报价开启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地 址:伊犁州伊宁市胜利街181号(伊犁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联系方式:1788127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伊宁市广东路52号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5室
联系方式:1809768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电 话:1809768800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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