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26日 01: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单位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6日 01:46 |
| 评审专家名单 | 段晓东,赵雅霞,李娇娇,吴超,朱燕飞 | ||
| 总中标金额 | ¥138.84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7869970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进东街6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1799185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万科中央公园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67869970 | ||
一、项目编号: XJZH-FW-202602-3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疆美誉天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区银环街29号 | 报价:1388440.15(元) | 93.17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三次) | 餐饮服务劳务外包 | 某单位餐饮服务,需对餐厅的餐饮服务按照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服务需求”。 | 甲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中标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人员至少18人。服务方式分为餐厅就餐和送餐服务两类,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餐厅就餐:就餐人员在甲方指定餐厅内现场就餐。送餐服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就餐标准、数量,保质保量的将餐食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餐食分发、餐具回收等工作。,甲方食堂装修齐全,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到位,设备、设施齐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结合前期合作成效、服务质量及实际运营需求开展双向评估,达成一致后可续签合同,续签服务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 每日早、中、晚三餐,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燕飞,段晓东,李娇娇,吴超,赵雅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的收费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40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864.5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进东街699号
联系方式:13179918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万科中央公园
联系方式:18167869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18167869970
附件信息:
539.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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